中山企业稳岗补贴申请指南
【申报条件】
1、该政策覆盖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大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2、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裁员率不超过6%),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符合裁员率标准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3、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及中山市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2月31日均可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已申领到账(含主动发放到账)的单位不得重复申领。
【补贴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3、企业类型(含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划分按照2020年社保费减免政策税务系统单位减免类型划分情况执行。
【申报方式】
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全程网上自助申报。
若单位尚未注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账号,则需先完成单位账号注册,详细的注册指引可点击“单位注册指引”;单位注册时“证件类型”必须选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正确填写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会影响后续稳岗返还业务办理。
【申报材料】
一般情况,单位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劳务派遣企业需上传与用工单位达成稳岗返还资金归属协议情况汇总表和协议书)。单位网上申报成功后,由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放。
【申报流程】
一、登录系统
Empire CMS,phome.net |
已注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账号的企业可以直接登录企业稳岗返还申报系统;
点击进入:广东人社厅网上服务平台 http://ggfw.gdhrss.gov.cn/WGSQ
二、企业信息填报
①选择事项并阅读承诺说明
②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填报时,注意界面红色字体的填报指引。
③填写企业银行信息
④获取工商社保信息并提交
⑤“附件”提交资料
企业在申报系统中“附件”一栏所提交的资料:开户银行许可证(或企业对公账号的银行基本户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若系统显示应缴纳失业保险费和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相符时,需要上传税局官网打印失业保险费完税证明做附件上传。
⑥社会保险编号
查询企业基本信息栏中——社会保险编号,可以在中山人社微信公众号【智慧人社】菜单栏查询。
【注意事项】
1、所有符合条件单位均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上申领。如因单位填报信息不准确,导致稳岗返还审核不通过或资金发放不成功的(含主动发放不成功的),均视为办理失败,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重新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僵尸企业需填写是否属于关停企业、是否生产经营恢复有望企业(非僵尸企业的无需填写)。
3、年度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和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一致的,需要上传申领年度无欠费的证明材料。
4、劳务派遣企业需填写是否与用工企业签订稳岗返还协议(非劳务派遣企业的不用填写);若选择是,则需按要求将与用工单位达成稳岗返还资金归属协议及《与用工单位达成稳岗返还资金归属协议汇总表》上传附件后,再提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