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无锡企业复工和防护工作须知
复工时间:无锡市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但以下四类企业无需申请,即可提前复工:1、产品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2、产品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3、产品涉及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4、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企业申请提前复工的流程
因特殊原因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原则上仅限于涉及承担国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且必须提前复工的企业。企业须向经营所在地市(县)、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市(县)、区政府审核后报无锡市政府同意,方可提前复工。其中,工业企业需提前复工的,须经企业经营所在地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对企业主体防疫责任落实情况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经营所在地市(县)、区工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全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
◆关于春节期间未停产企业
春节期间未停产的企业,可维持原有人员的正常生产经营。未经批准,不得新增员工扩大生产经营。如企业需新增生产经营人员,视同提前复工。
医疗期工资待遇怎么算?
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当享有医疗期。职工医疗期中,企业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隔离观察期待遇又如何?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的,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企业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无法及时返岗,待遇会受影响吗?
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锡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锡的,企业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隔离观察期,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疫情影响生产,职工待遇如何保障?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
★遇到仲裁相关问题,该如何处理?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受疫情影响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可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企业复工一定更要做好这些防控措施
企业复工前 防控措施
✔建立防控体系。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强化企业防控主体责任,编制企业防控方案,明确工作专3班,指定专人负责。用好疫情防控一点通平台,加强宣传推广(可登陆中国无锡微信公众号“疫情防控”模块)。建立企业内部防疫防控信息上报机制,自觉接受企业全员监督。
✔集中进行排查。对返锡来锡务工人员,特别是来自疫情高发区的人员,2月1日起登录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网址: http://218.90.158.61/)排查情况进行准确填报,2月5日前务必完成首次报送,新增情况逐日填报。
✔组织体温检测。对到岗返锡务工人员,及时调查了解其健康状况,做好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上报工作。发现发热病人,按照一级响应措施有关要求,由120专车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
✔设置观察场所。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按要求由各市(县)区疫控中心验收通过,以备使用。如无条件设置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在落实一级响应措施期间推迟接受疫情高发区相关人员返锡务工。
✔集中医学观察。对疫情高发区返锡务工人员,以及返锡前两周内有疫情高发区旅行史、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史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史的返锡务工人员,应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按规范要求强行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
✔做好环境消杀。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消杀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厂区(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食堂、公共区)和车辆病毒消杀,为企业复工做好准备。
✔做好员工培训。主动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监督好员工,采取企业、居住点两点一线相对可控封闭措施,不参加聚会,非必要不外出,外出须做好防护。
✔加强物资储备。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确保上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防护用品。
企业复工后 防控措施
✔开展体温检测。每日监测记录员工身体状况,进入厂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报当地防控应急指挥部。
✔科学佩戴口罩。要求员工正确佩戴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参加会议、多人办公、接待访客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科学处置废弃口罩,员工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清洁,废弃口罩丢入垃圾桶内,每天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落实防疫措施。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快递投放箱、公共活动场所、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和座机电话、工作台、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班车、公务用车使用后及时消毒。
✔加强通风换气。加强职工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洗空调;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保证人均新风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要求。
✔加强食堂管理。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供就餐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用餐尽量改为分时段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时间。对在食堂就餐员,尽量放宽人员间用餐座位间隔。餐厅每日消毒,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做好会议管理。要求员工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停止职工非必要的出差,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应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
✔规范来访接待。访客须佩戴口罩,进入厂区应进行体温检测,安保人员要认真询问和登记人员情况,重点了解有无湖北等疫情高发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如无上述情况,方可进入厂区。
个人 防控措施
✔上班途中防控。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乘坐私家车要佩戴口罩,及时对私家车进行消毒,多开窗通风。进入厂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厂区工作。若体温超过37.3℃,请勿进入厂区,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工作期间防控。保持厂区环境清洁,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严格洗手。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下班回家防控。下班后戴好口罩离开工作场所,尽量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回到家中后,要及时打开窗户进行室内通风,并进行洗手,将口罩丢入垃圾桶,及时进行消毒处理。休息日尽量呆在家中,少到公共场所,避免聚会。要做到勤洗澡、勤洗手、勤换衣、管理好个人卫生。
附件
无锡市企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设置及管理要求
一、隔离场所设置
1.隔离场所应相对独立,应为独立宿舍楼或者独立单元,房间内设卫生间,房间内不得有地毯织物;
2.房间内有可通风窗户,不得使用中央空调系统。
二、隔离场所和物品消毒
1.日常消毒
(1)对居住环境每天湿式清扫,对卫生间、桌椅、水龙头、门把手、台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时,可选用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250~500mg/L,如地面或墙面有明显污染物,浓度为1000mg/L,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后清水擦拭;
(2)对复用食饮具煮沸15分钟以上,或消毒碗柜消毒;
(3)观察对象在每次大小便前,在马桶内投入适当的消毒剂(消毒剂的量根据抽水马桶储水量的大小,最终浓度达到3000mg/L)溶解,如厕后使排泄物和消毒液充分接触后半小时以上冲掉;
(4)日常的织物(如毛巾、衣物、被罩等)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小时,或采用煮沸15分钟消毒;
(5)转运观察对象的车辆,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60分钟后清水冲擦洗;
(6)隔离观察房内产生的废弃物,应每日将生活垃圾装入垃圾袋暂存于隔离点,待观察期解除无相关发病症状后产生的袋装垃圾按原生活垃圾途径收运处置。如观察期间出现发病并被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的,暂存的袋装垃圾全部按医疗垃圾另行无害化收集处置;
(7)如房间内设置分体式空调,每周一次对空调回风网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泡干净,晾干后使用。
2.终末消毒
对经医学观察确定为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至医院隔离后,应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消杀单位对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未消毒。
三、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1.工作人员在测量体温、清洁消毒房间或收集餐后餐具及剩余饭菜等活动中,应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穿工作衣、戴乳胶手套,必要时加戴医用防护口罩和眼罩;
2.工作人员在送餐、询问观察对象需求等活动中,应穿工作衣、佩戴一次性口罩;
3.工作人员应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在开展上述活动后严格落实个人手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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