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请条件
根据《泰州市户口迁移准入登记规定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
经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的驻泰部队干部、士官随军家属准予落户。
二、申办所需材料
1、随军呈批表和随军批
2、现役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部队证明)
3、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
4、属家属随调的,提交工作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三、申办方式
1、拟落户派出所
2、“泰州公安微警务”公众号
3、泰州公安微警务小程序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