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都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吗?
不是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子的房产证是在一起的,所以在购买了房子后,土地使用证也是一起购买的,所以可以同时进行办理,土地使用证上面有自己的土地使用期限的,到了期限的可以续费。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楼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受理申请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1、土地证和房产证之间是有明显的差异的,房产证可证明房子的所属权。只要土地运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土地运用证只能证明该土地的批阅运用年限,而不能证明该土地上的房子所属权。
2、房产证是指购房者其通过买卖,取得了该房子的合法权,购房者是能够依法对所购房子行使占有、运用、以及处置权利。
3、假如是房主所拥有的是国有土地运用证,那么其房子能够进行买卖、赠与、典当、出租等。假如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房子就不能典当,买卖和赠与也需求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赞同方可处理。
四、购房人没有房产证会有什么危险?
首先,没有房产证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承继、出租等活动,即便签订相关的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其次,没有房产证在房子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第三,没有房产证无法设定典当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子典当来获得贷款或承当其它民事责任。
第四,假如因项目不合法开发而无法处理房产证,购房者所购房子有被强制撤除或被拍卖的危险。
第五,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处理过户的房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能够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第六,在土地运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请求继续运用该土地。
在办理相关的证书的的时候,开发商能够代理,也能够自己处理。代理省事,可是估量比较慢,不急着用房产证的话就交给开发商处理,供给身份证复印件、买卖合同等,开发商会要需求的悉数资料。假如着急的话能够自己去处理,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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