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高温补贴标准有什么?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法律上用人单位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实行特殊工时的高温津贴发放办法作出规定。对临时安排劳动者从 事高温作业及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 算发放高温津贴;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两种特殊工时的高温 作业人员,则要按月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此外,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广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降温饮料可以抵高温费吗?
1、各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2、高温40℃以上停止室外作业。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各单位要采取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用人单位给员工防暑降温的饮料,不能抵高温费,单位要按照本地的规定,正常支付给员工相应的高温费。在室外工作的员工和在室内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所获得的高温费是不一样的,室外的更多一些。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