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以此规定为依据,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事实。
故意犯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抱着希望或放任的态度。
二、犯罪故意的构成要素
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
(一)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
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根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事实要素。认识,即是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反应,是主体对客观认识现象的了解和理解。犯罪故意中的认识因素,就是行为人对其行为及结果的了解和理解。
(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
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根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即行为人对所导致的危害结果所具有的希望或者放任的心理态度。,犯罪意志因素包括希望和放任两种形式。“希望”,即积极追求,是行为人对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具有积极追求的心理态度。“放任”,是听之任之,实行为人并不积极追求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但也不反对和不阻止这种结果的发生,而结果发生与否都符合其主观意志的心理态度。
(三)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关系
作为心理事实的组成部分,认识因素表明行为人对其行为及结果的了解和理解,意志因素表明行为人对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两者共同存在于犯罪故意当中,相互紧密联系。认识因素是意志因素存在的前提,意志因素是认识因素的发展,意志因素是犯罪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总之,二者是犯罪故意中有机联系的组成部分,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故意中缺一不可。
一但有做出违反了法律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时候,那么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在认定犯罪行为的时候,需要看犯罪的行为是否符合所犯罪名的构成要件,如果是故意的行为,那么在处罚的时候会按照一般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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