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徐州垃圾分类什么时候开始
2020年12月1日起,《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标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内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咋规范?
防止生活垃圾在收运、处置中混投、混收、混运现象,《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规定——
减轻居民和物业公司负担,明确规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并进行全过程监管;
严格规范收集、运输行为,明确收运单位作业要求,不得混装混运,按照相关部门确定的运输路线和时段及时清运,要求运输车辆设置车载在线监测系统,对运输进行全程监控;
规定了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置方式,同时考虑到农村实际,对农村厨余垃圾的处置作了规范完善;
补充“拒收”制度漏洞,明确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时协调处理,保障全程分类效果的实现。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