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禁止市场活禽交易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办发电〔2020〕10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淮办传〔2020〕10号)和《市爱卫会关于印发<淮安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爱卫〔2021〕3号)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经市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在全市城市建成区农贸市场内,严禁市场活禽销售及现场活禽宰杀,严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行为。
对本通告印发后仍在市场活禽销售及现场活禽宰杀等经营者,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拒不停止经营的,一律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6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