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问:邢台供暖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呢?
答:根据《邢台市城市供热条例》,邢台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始至次年3月15日止。如遇异常低温情况,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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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新用户,应在本采暖期上一年度的九月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递交申请。用热单位应在当年六月三十日前办理完供热用热手续。
2、在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热用户变更用热面积以及其他用热事项的,应当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3、热用户当年不用热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在当年三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期间,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