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晋江封管控地区名单(汇总)
4月4日消息: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28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我市青阳街道部分区域增划为封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范围
青华社区泉安中路以东—华林路以南—江滨路以西—汇通花苑以北无名路的围合区域。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社区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等措施。
4月3日消息: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27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我市部分区域增划为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封控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一)安海镇
1. 安平社区全域。
(二)英林镇
2. 英林村西塔自然村村道—茄克城路—英伍路—英塔西路(含英怡酒店、敦煌酒店)—九三路围合区域;
3. 泳装时尚小镇园区英豪路—昌业东路—西塔路—创业路—瑞华路围合区域。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所在村(社区)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等措施。
二、管控区:
1. 安海镇全域(除封控区外)。
2. 英林镇全域(除封控区外)。
3月30日消息: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26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将我市灵源街道灵水社区下塘北路20号、大交北路7-1号划定为封控区,严格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等防控措施。
3月30日消息: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25号
自2022年3月30日起,对安海镇、磁灶镇、紫帽镇、东石镇、英林镇、深沪镇等6个管控区解除管控,全镇域调整为防范区。
(3月29日)最新消息:点击查看:晋江新增多个封控区
(3月25日)最新消息:点击查看:晋江池店镇陈埭镇全镇域划定为封控区
(3月22日)最新消息:点击查看:晋江池店镇陈埭镇新增封管控区名单
(3月20日)最新消息:点击查看:晋江新增封控区名单
(3月20日)最新消息:点击查看:2022泉州晋江全市划为管控区
1.将池店镇金福小区划为封控区;将池店镇中骏四季花城(1期,2期)小区及金福小区对面-福塘路-沈海高速围合区域划为管控区;将池店镇除封控区管控区外的辖区范围划为防范区。
2.将池店镇海丝景城A区4号楼2单元、3单元,5号楼划为封控区;将池店镇海丝景城A区除封控区外的其余楼栋(含4号楼1单元)划为管控区。
3.将池店镇御江帝景一期5栋、10栋,东山村西区27号、东区26号划为封控区,中骏四季花城二期2栋由管控区升级为封控区;将池店镇御江帝景一期、东山村其余区域划为管控区。
4.封控区:
1).青阳街道阳光路青莲北区天使公寓整幢楼。
2).青阳街道曾井社区西区65号周边30米范围内的楼栋。
3).青阳街道莲屿社区西宫282号、286号、287号、299号、300号楼栋。
4).青阳街道莲屿社区泉安中路沿街542,540,538,536-1,536,534-1,534,532,532-1,532-2,530-3,530-2,530-1,530,528,526,524-4,524-3,524-2,524-1,524,522,520,518-11,518-10,518-9,518-8等店面。
5).梅岭街道桂华苑1栋2单元,曼哈顿M3公寓整幢楼。
6).新塘街道明珠湾东苑2栋1梯。
7).陈埭镇庵上村七一中路1492号、1494号(鑫力克鞋厂),烟浦北路24号、26号、28号,鞋都路2812号及周边楼栋。
8).陈埭镇洋埭村龙兴路56号、58号,中兴路43号(洋埭村村委会)。
9).陈埭镇江滨南路—鸿业路—九十九溪围合三角区域。
10).陈埭镇湖中村佳美公寓。
11).池店镇百信御江帝景1期8栋3单元(由管控区升级为封控区)。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所在村(社区)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等措施。
管控区:
1.青阳街道天使公寓阳光路青莲北区19-4至19-19沿街店面,以及天使公寓对面青莲北区8-8至9-5;
2.青阳街道泉安中路、莲塘路、莲溪路、和平中路、莲华路(不包括东方巴黎酒店、南苑酒店、凯恩斯酒店、锦江之星酒店、希岸酒店、华尔顿酒店)、江声路、和平中路、阳光路所围合区域。
3.青阳街道东至泉安中路、北至杏园路、西至曾井村道、南至长康路所围合区域(包含曾井社区西区、中区、东区)。
4.梅岭街道桂华苑1栋沿街店面11-17号、曼哈顿M3公寓以东(含曼哈顿M3公寓)至曼哈顿第九湾区中庭—双龙路—清沟围合区域。
5.新塘街道明珠湾东苑小区(封控区除外)。
6.陈埭镇庵上村(封控区除外)。
7.陈埭镇洋埭村(封控区除外)。
8.陈埭镇江滨南路—鞋都路—九十九溪围合三角区域。
9.陈埭镇湖中村南区253号(含工厂宿舍)。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2号
为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在池店镇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池店镇金福小区划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将池店镇中骏四季花城(1期,2期)小区及金福小区对面-福塘路-沈海高速围合区域划为管控区。管控区人员只进不出,原则上居家,不串门、不聚集,无特殊情况不外出(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须报村防控办批准),非本区域人员谢绝进入;居民在做好防护前提下可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到社区指定便民服务点采购生活物资,倡导通过快递、外卖等无接触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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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池店镇除封控区管控区外的辖区范围划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区域人员加强个人防护,非必要不离开,确因特殊情况需出入的,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封控管控期间,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封控管控区域。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管控区域。
五、池店镇防控指挥部将组织对相关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杀,请全体人员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六、广大群众要自觉落实上述分类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0595-85985284(池店镇24小时值班电话)。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4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池店镇增加划定封控区、管控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池店镇海丝景城A区4号楼2单元、3单元,5号楼划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将池店镇海丝景城A区除封控区外的其余楼栋(含4号楼1单元)划为管控区。管控区人员只进不出,原则上居家,不串门、不聚集,无特殊情况不外出(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须报社区防控办批准),非本区域人员谢绝进入;居民在做好防护前提下可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到社区指定便民服务点采购生活物资,倡导通过快递、外卖等无接触配送。
三、封控管控期间,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封控管控区域。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管控区域。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9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青阳街道、梅岭街道、新塘街道、陈埭镇、池店镇部分区域划定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1.青阳街道阳光路青莲北区天使公寓整幢楼。
2.青阳街道曾井社区西区65号周边30米范围内的楼栋。
3.青阳街道莲屿社区西宫282号、286号、287号、299号、300号楼栋。
4.青阳街道莲屿社区泉安中路沿街542,540,538,536-1,536,534-1,534,532,532-1,532-2,530-3,530-2,530-1,530,528,526,524-4,524-3,524-2,524-1,524,522,520,518-11,518-10,518-9,518-8等店面。
5.梅岭街道桂华苑1栋2单元,曼哈顿M3公寓整幢楼。
6.新塘街道明珠湾东苑2栋1梯。
7.陈埭镇庵上村七一中路1492号、1494号(鑫力克鞋厂),烟浦北路24号、26号、28号,鞋都路2812号及周边楼栋。
8.陈埭镇洋埭村龙兴路56号、58号,中兴路43号(洋埭村村委会)。
9.陈埭镇江滨南路—鸿业路—九十九溪围合三角区域。
10.陈埭镇湖中村佳美公寓。
11.池店镇百信御江帝景1期8栋3单元(由管控区升级为封控区)。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所在村(社区)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等措施。
二、管控区:
1.青阳街道天使公寓阳光路青莲北区19-4至19-19沿街店面,以及天使公寓对面青莲北区8-8至9-5;
2.青阳街道泉安中路、莲塘路、莲溪路、和平中路、莲华路(不包括东方巴黎酒店、南苑酒店、凯恩斯酒店、锦江之星酒店、希岸酒店、华尔顿酒店)、江声路、和平中路、阳光路所围合区域。
3.青阳街道东至泉安中路、北至杏园路、西至曾井村道、南至长康路所围合区域(包含曾井社区西区、中区、东区)。
4.梅岭街道桂华苑1栋沿街店面11-17号、曼哈顿M3公寓以东(含曼哈顿M3公寓)至曼哈顿第九湾区中庭—双龙路—清沟围合区域。
5.新塘街道明珠湾东苑小区(封控区除外)。
6.陈埭镇庵上村(封控区除外)。
7.陈埭镇洋埭村(封控区除外)。
8.陈埭镇江滨南路—鞋都路—九十九溪围合三角区域。
9.陈埭镇湖中村南区253号(含工厂宿舍)。
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实行“居家隔离”管理措施,无特殊情况不外出(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须报所在村社区防控办批准),非本区域居民谢绝进入。每户每2-3天可安排一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社区)指定便民服务点采购生活物资,倡导通过快递、外卖等无接触配送。
三、封控管控期间,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封控管控区域。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管控区域。
四、广大群众要自觉落实上述分类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0595-85601587(青阳街道)、0595-85692357(梅岭街道)、0595-88129907(新塘街道)、0595-85985284(池店镇)、0595-85180143(陈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