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
新到临沂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
补贴标准
在临沂市首次购房,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申请领流程
1.单位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纳税所在地)管理原则,按年度统一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临沭县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临沭县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
(3)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及未成年子女信息;
(4)人才证明材料。博士、硕士、本科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证明;
(5)人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合同;人才自主创业的,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7)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购房补贴的,共有人应为申请人配偶;
(8)在用人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人才基本情况(姓名、人才类别、毕业院校、引进时间、拟申请补贴金额等)的照片,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第3至第7项规定的证件、证明需提供原件。
2.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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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中受理。县人社局集中受理人才所在单位报送的材料,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同时审查人才类别证明、人才学历信息、社保缴纳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证明文件。
(2)分别审核。县人社局将初审通过的人才信息分别发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民政、公安部门进行信息核查。住建部门负责审核人才所购买且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况,是否还有其他已网签备案但未办理登记住房,以及是否在临沂市范围内已享受有关住房保障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核人才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临沂市范围内房屋交易记录和住房登记情况;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创办企业注册情况;民政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婚姻情况;公安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信息。以上部门完成审核后(若无县外审核权限的需提交上级部门协助审核),将审核情况书面反馈县人社局。
3.公示
县人社局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基本信息、所购住房情况、拟发放购房补贴金额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县人社局将人才购房补贴明细同时报县财政局和市人社局。
4.资金申请及发放
县人社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县人社局按程序将购房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