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及要求参照公开招聘教师流程进行,依次为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辅助教学人员110名。其中高中30名、初中47名、小学6名、幼儿园27名。具体招聘专业、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广平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辅助教学人员岗位信息表》。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户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可视为具有邯郸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须具有广平县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广平县,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广平县户籍,可视为具有广平县户籍。户籍以2023年8月24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24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学历及资格要求:高中辅助教学人员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初中辅助教学人员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小学辅助教学人员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幼儿园辅助教学人员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辅助教学人员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7.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语文学科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
4.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曾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应聘人员的回避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发布公告。
(二)报名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3364。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上午8:30至8月28日下午17:00。3.资格初审:实行网上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8日17:3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不足开考比例核减的招聘人数在报名结束后调整至其他招聘岗位,岗位报名、核减、取消及调整情况在报名网站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师心理学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职业道德等)两科共同组成,其中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对于中小学、幼儿园两个学段分别测验,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笔试设合格分数线120分,低于12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地点。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不高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确认单》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准备下列材料,需要提供材料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所需材料: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复审资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面试时间,每名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报名网站公布。各岗位讲课内容范围确定后,于面试前1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当天由考生现场抽取一课,不进行现场备课,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评委对考生的试讲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试讲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经确认考生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招聘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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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若以上条件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解决,成绩较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选择学校对拟聘用人员,由用工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若以上条件仍相同,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解决。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若按上述条件仍无法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解决。
(十)聘用及相关待遇本次招聘的辅助教学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通过参照公开招聘初步具备录用资格的,被录取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接受第三方公司和用人单位的双重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聘期5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上岗后由用工单位进行考核管理,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辅助教学能力、业务素养、考勤、日常综合表现、工作实绩等。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正式教师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和四险一金社会保障政策(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招聘公告发布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予以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0311-85095703
监督电话:0310-2518268
附件:
广平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辅助教学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