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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咬伤2岁女童的狗及其主人被控制,犬主并非涉事小区业主,狗打过疫苗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0-17 23:00:20
The Beginning

10月16日,成都2岁女童在小区内被咬伤至肾挫裂一事持续引发关注。据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最新通报,涉事罗威纳犬及其主人唐某均已被找到,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获悉,唐某并非涉事小区业主,自称狗从家里偷跑出来的。


2岁女童在小区楼下遭遇黑色罗威纳犬疯狂攻击。监控视频截图

16日深夜,受伤女童转至华西医院接受进一步救治,目前生命体征平稳。医生介绍,女童身上有20多处撕咬伤,最长的有8厘米,"如果现在做手术去探查右肾脏,丢肾的概率非常高,所以最优的选择是保守治疗。"

女童母亲邓女士向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介绍,因为女童全身多处受伤,担心醒来无法承受疼痛,目前注射了镇定剂。目前,物业方面垫付了前期医疗费,而他们也在为后续高昂的手术费用担心。

16、17日,记者曾前往涉事小区进行探访,多名业主对女童遭遇表示痛心愤慨,还称小区内经常有人遛狗不牵绳,今年6月出现过一次伤人情况,反馈给物业后对方称加强监管,但仍出现悲剧。

对于此次事件的发生,互联网上也出现诸多讨论。有律师认为,若女童后续的伤情达到了重伤或重伤以上的条件,那么狗主人的行为就可能会构成犯罪,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等。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目前成都市有住建局发文称,要求各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犬只管理。

重返现场:母亲拼命护住孩子,清洁工用拖把撵走烈犬

恒大西辰绿洲小区位于崇州市东部,毗邻成都市温江区,属城乡结合部。小区附近还有不少闲置的土地尚未开发,有人种植了蔬菜。小区多位业主称,这是一处新交付不久的楼盘,目前还有很多业主没有入住。

事发地位于该小区22栋二单元,记者到访时发现地上已不见血迹。离着几米外的一处监控记录下了事发时的情形,16日8时许,黑色罗威纳犬和白色拉布拉多犬在楼下不停地徘徊、逗留,走动约1分钟。


事发地附近监控记录下了女童被狗咬伤全过程。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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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时2分35秒,邓女士牵着女儿走出大楼,当时她准备送女儿去幼儿园上学。看见黑狗,她下意识将女儿提起护在身后,但无济于事,最后黑狗咬住女童身子并拖至草坪,时间持续约40秒。

另一段由隔壁小区住户拍摄的视频显示,期间拉布拉多犬一直围在附近,但并未实施攻击。倒在地上的女士一直试图保护孩子,但并未成功。最后,附近一名保洁阿姨用拖把才将犬只撵走。

住在22栋一单元的阿姨告诉记者,当日7时30分许,她看到一白一黑两只狗在23栋楼下转悠,保洁阿姨正在清洗拖把。约莫过了半个小时,她听到二单元楼下有喊叫声,"估计是出事了",彼时罗威纳犬将邓女士和孩子扑倒在地。

前述阿姨告诉记者,在赶走咬人的狗后,她凑上前去查看,"孩子背部全是血窟窿,她妈妈就用手捂着,当时看到孩子妈妈双手是血。后来她妈妈抱着孩子坐上了邻居的电动车,到大门外打车去了医院。"

事发地对面一名商户称,事发后有不少路人围观,当时大家心急都很想去救,"一个小伙子试图翻越围栏,但是上面有刀片,没法翻越。"

肇事犬只逃离现场后,有行车记录仪显示,16日8时18分许,涉事罗威纳犬穿过小区正门前的马路。16日22时许,罗威纳犬被捕获。

据官方通报,经查明,10月16日7时20分,两只涉事犬只窜入事发小区,8时许发生伤人事件。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捕获,21时许犬只主人贾某到案。22时许,伤人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10月17日3时许,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

救治:女童转院华西,右肾破损严重,生命体征平稳

16日16时许,记者在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西区)儿童重症监护室外见到了女童父母,两人差不多二十六七岁。上午孩子被送到医院后,院方立即进行了清创手术,状况较为稳定,他们仍在等待孩子苏醒。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重症监护室外有物业和社区工作人员在陪同家属。物业方面表示,将垫付前期相关治疗费用。16日23时许,经成都市相关部门协调,女童被转院至华西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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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转院至华西,目前尚未苏醒。网络图

17日凌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博士、副主任医师朱育春在社交媒体平台发文谈及会诊情况。朱育春称,被咬女童目前最大的危险是来自腹膜后右肾损伤以及所形成的血肿。经过讨论,专家们一致认为如果现在做手术去探查右肾,丢肾的概率非常高,最终选择了保守治疗。

朱育春还称,狗咬伤是特殊伤口,所以不能一期缝合。而大面积的暴露皮肤裂伤的创面,有可能带来致命的水源电解质紊乱,以及营养和蛋白的流失。但所幸看到孩子的生命体征比较平稳,各项指标没有出现严重的危机值。

"查体时,当打开小朋友的纱布翻身,整个创面暴露在面前时,不得不承认,作为一个有20年工龄的外科医生,这种震撼确实是比较巨大的。"朱育春说,两岁多孩子的皮肤娇嫩,整个右侧是多达20多处的咬伤,"最长的有8公分。"这让他不忍直视,"与孩子家长沟通病情时,感受到这两位年轻家长的无助与悲伤。"

17日13时许,邓女士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女儿还在昏迷当中,"因为受伤比较严重,身上多处伤口,医生担心孩子醒了会无法承受,所以注射了镇静剂。"对于医疗费用这一方面,邓女士称,物业已垫付一部分费用,但后续还需要一系列治疗,"这部分费用还不知道怎么办。"

记者从医院现场了解到,事发后小区业主们自发为邓女士女儿筹款。

业主:多次反映养狗不牵绳问题

10月17日中午,在22栋楼下有不少居民驻足围观,谈论着女童被咬伤一事,"非常痛心也非常害怕,昨夜今晨都不敢下楼,生怕被狗咬。"对于犬只窜入小区一事,业主们也非常愤怒,"这不是第一次出现狗伤人事件。"


业主曾向物管反映小区内遛狗不牵绳问题。受访者供图

小区业主刘女士称,她曾多次给物业反映小区内遛狗不牵绳现象,而且在今年4月份和6月份都发生过狗伤人情况,"最近一次是6月份,当时有小孩被狗咬了,派出所也介入了。"

刘女士提供的与物管微信对话内容显示,今年4月5日,她向物业管家反映"三只狗不牵绳,到处跑,物业也不关门",物管回复称"将加强宣传,也需要大家自觉相互配合。"6月11日,她又向物管发送信息称:"以后发现遛狗不牵绳的会监督发照片,请引起重视。昨天邻居被狗咬了,娃娃还那么小。这会给小区业主增加安全隐患又增加矛盾。"而在物业回复收到后第二天,刘女士又发现小区内出现没有牵绳的小狗。

而在小区业主的微信群里,记者看到多位业主都曾向物业反映过遛狗不拴绳的现象,物业回复:"收到,我们会加强宣传的。"

另一位业主王先生也称,他将遛狗不拴绳的现象反映给物业公司后,并没有得到解决,"我们希望能够尽快处理好这种事,还我们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王先生称。


在事发楼栋下,仍有不少居民驻足围观 。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16日上午,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平时也在提醒业主遛狗要牵绳,但有些业主就是不听。不过小区业主表示,并未在诸如电梯内看到有张贴相关提示。

17日下午,记者离开小区时发现,有物业工作人员带着钢叉等设备在小区内巡逻。而对于记者关于小区内犬只是如何管理的,肇事黑犬又是如何窜进小区的问题,对方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此前,有小区业主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物业方面曾透露,两条狗于16日凌晨两三点时曾在小区外面转悠,"物业看没进小区就没管,早上7点多不知道怎么就钻进小区了。"

最新:肇事罗威纳犬只及其狗主被控制,有住建局发文要求物业加强管理


官方通报。今日崇州公众号

据官方最新通报,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恶犬伤人,犬主如何担责?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事件中相应视频完整记录了女孩遇袭全过程,可以清晰地看出,受害者一方没有法律规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犬只饲养人一方应当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此外,公安机关还应当对肇事犬只进行强制收容,并对犬主人处以200元以下、50元以上罚款。

不仅如此,狗主人除了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外,如果伤者的伤情构成了重伤或以上,那么狗主人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对于过失犯罪有明确规定,无论是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了他人重伤或者死亡,均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郭刚称。

17日晚,一名知情人士向上游新闻记者透露,目前该案由崇州市公安局刑侦部门办理。涉事罗威纳犬于今年7月打了狂犬疫苗,"没有狂犬病。犬主并非恒大西辰绿洲小区业主,是隔壁小区的。平时狗养在院子里,狗是偷跑出来的。"

那么犬只主人和小区物业的责任如何划分?郭刚表示,此次发生在成都的这起大型犬攻击幼童事件,主要责任应该由狗主人依法承担。但无证遛狗、饲养大型犬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果有证据证实物管方对于小区内无绳遛狗现象长期无视、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物管方也应承担共同连带责任,对小女孩的伤情损失负责。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事件发生后,成都多个小区业主发出倡议,向物业要求加强犬只管理。10月17日,成都市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发布了《关于物业服务行业开展犬只管理的紧急通知》。

通知称,为防止犬只伤人事件再次发生,该辖区各物业服务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及公安机关要求做好管理,加强巡查,及时劝导业主文明养犬。同时,要对管理项目的养犬情况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对业主带犬只出门未按要求用牵引绳牵引的,要求门岗温馨提示;对小区内无主的犬只报公安机关处置。"

该通知还要求,各物业服务人在管理过程中发现业主遛犬时未牵绳、养犬数多、饲养大型犬只、拒不办理养犬证或不听劝导的,可向辖区公安机关上报,并配合公安机关处置。

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THE END

TAG:物管  物业  物业公司  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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