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灵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
1、申 报 条 件
(一)申报对象
凡在灵武市(不含宁东)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符合认定条件的各类人才(不含统筹使用编制招录和已在灵武市就业的)。
符合灵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要求的。
已被认定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的,不再申报灵武市高层次人才;如在认定期内达到更高等级认定标准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人才等级。
认定条件向灵武市重点产业倾斜。
(二)申报类型
全职引进类。引进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内,从自治区外引进至灵武市,首次在灵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且全职在灵工作。
柔性引进类。人事关系不在灵武但通过服务协议约定每年累计在灵工作时间1个月以上。
(三)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灵武市高层次人才,在具备对应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的基础上,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高尚。
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
近5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
国内外顶尖人才和省(部)级领军人才无年龄限制,地市级高端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市本级优秀骨干人才和市本级储备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
(四)归口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园区、行业主管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员向所在乡镇(街道)、园区、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2、填 报 材 料
1.《灵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2)。
2.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职证明、项目成果等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其中 :国(境)外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
3. 在我市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的有关凭证。申请人属受聘人才的,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工作协议)、任职证明、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申请人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其创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 (查原件留复印件)。
4. 企业申报人员,需增加报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复印件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本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含红底、蓝底2寸照片各一份、印证材料扫描件)。
3、申 报 程 序 及 时 间
(一)全职引进人才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园区、行业主管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单位人员向所在乡镇(街道)、园区、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所在单位核实申报材料并将推荐人员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申请表、业绩成果印证材料复印件 (纸质版+电子版)等材料于8月31日前一并上报。
各乡镇(街道)、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会议研究后,提出推荐人员名单。将通过初审的推荐人员信息汇总到 《灵武市高层次人才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由乡镇(街道)、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以个人姓名命名文件夹)于9月10前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二)柔性引进人才申报程序
常年受理、即来即办
用人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隶属关系和归口管理的原则,报各乡镇(街道)、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4、有 关 要 求
(一)申报人仔细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报资料,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乡镇(街道)、园区、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给予通报。
(二)申报通知及有关填报表格可到“灵武微党建”微信公众号下载。
咨询电话:0951-4033939
附件:
灵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暂行)
灵武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灵武市高层次人才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灵武市委组织部制
下载:
https://kdocs.cn/l/clMqq8gt2SHb?f=201(附件1-2)
https://kdocs.cn/l/cslgLuW7oov9?f=201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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