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21时,肇庆市气象台解除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2021年10月13日21时06分解除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2021年10月13日21时08分解除台风白色预警信号
2021年10月13日21时10分解除台风白色预警信号
2021年10月13日21时17分解除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2021年10月14日7时50分解除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2021年10月13日18:00,端州、鼎湖、高要、四会、德庆台风蓝色预警正在生效。封开、怀集台风白色预警正在生效。
目前预警信号不停课。(预警信号如有变化,请以最新时间发布为准,建议实时查询)
有哪些气象预警信号会停课?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拓展:气象预警发布后应对措施
(一)台风白色预警信号或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新闻宣传单位应提示公众注意防风、防雨;
2.海事管理机构、渔政部门应分别及时向运输船舶和渔船发布动态信息,船舶应当及时做好避风准备;
3.相关单位应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区的排水防涝工作。
(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或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新闻宣传单位应将预警信号的含义等相关信息和主要防御措施告知市民;
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对达到防洪限制水位的水库应排泄其部分库容,排涝泵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开机排水;
3.海事管理机构加大气象灾害信息发布密度,船舶应当及时做好防台工作;
4.自然资源部门应督促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单位加强巡查和设置警示标志;
5.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应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6.住建部门应启动城市积涝应急程序,加强疏通地下排水管道,防止城市内涝;
7.相关单位应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
(三)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全市的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应当停课;
2.辖区内有危房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确定并公布拟向公众开放的庇护场所;
3.新闻宣传单位负责播报台风信息并宣传防护措施,及时播报停课通知,向公众公布临时庇护场所的地点,民政部门负责检查对公众开放的临时避险场所;
4.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检查小组,检查辖区的防灾抗灾准备工作,负责督促辖区临时房屋或危房业主,特别是天台上搭建的临时房屋、广告、招牌的业主进行加固;
5.海事管理机构、渔政部门根据台风对辖区水域影响的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船舶应及时选择安全水域防台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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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路灯,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下水道、排水口的防风防暴雨工作;
7.其他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四)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学校停课,学校负责对已到达学校学生的安全保护;
2.人员留在安全地方暂避(抢险救灾人员除外);
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检查小区内有挡土墙和山泥倾泻隐患地段,挂出警戒标志并负责疏散、转移有关人员;
4.开放所有的庇护场所,危房内的居民转移到庇护场所,所在地政府负责组织落实,民政部门负责检查和落实庇护场所里庇护人员的生活物资;
5.各单位的抢修、抢险队伍集合候命;
6.受台风、洪水影响地区的所有单位组织本单位的防风、防洪抢险工作,水库下游或受堤围内保护的单位要指派专人收看、收听电视、广播电台发布的防风防汛通告,及时组织转移人员和物资;
7.其他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五)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发布后:
1.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协助指挥人员疏散,维护治安秩序,发生灾情时,启动公安部门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交通运输部门停止沿江路段和郊区的公共汽车交通服务,根据市三防总指挥部发布的防风通告分阶段停止公共交通服务,启动交通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3.供电部门视实际情况断开对行人有危险的部分电源,启动供电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4.其他同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5.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遇到极端天气时,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可自行决定停课。
渡口运营人在大雨、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危及渡运安全时,应当暂停渡运,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停渡通告。